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记分达12分要参加满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两次达到12分还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接受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两次达到12分还要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